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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调查
请侦探-丈夫背妻给情人转58万,法院判赠与无效应返还发布日期:2025-05-29 09:05:02 浏览次数:

王丽(化名)与张彬(化名)结为夫妻。王丽揭露丈夫张彬出轨并有私生子,张彬还不断向第三者李姗(化名)转账数万元,因此王丽以赠与合同纠纷为名,对张彬和李姗提起诉讼,诉求李姗归还张彬擅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金额达58万元。北京海淀法院于5月20日发布消息,经过审理,法院判定张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王丽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姗的行为不合法,要求李姗将受赠的财产归还,并最终判决李姗需向王丽退还58万元。

王丽和张彬是夫妻,但她发现张彬与李姗有不正当关系,并且他们还在婚外育有一子。通过查看张彬的微信对话和银行交易记录,王丽得知张彬分多次向李姗及其亲属转账,用于支付包括机票、火车票、旅游费用、房租以及日常开销在内的各项支出,总计达到了58万元。

王丽指出,张彬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李姗保持着婚外关系,这一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而且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因此,张彬的赠与行为应当被视为无效。基于此,王丽以赠与合同纠纷为由,将张彬和李姗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李姗归还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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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过程中,张彬提出抗辩,他否认了王丽所提出的金额,这包括了个人开销以及与朋友的花费,并非全数赠与李姗。对于王丽提供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微信转账等证据,他承认其真实性,但指出其中一部分转账是用于支付他与李姗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用。

李姗未出庭应诉。

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姗,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王丽的合法权益,还违背了社会公德,因此应当认定其赠与行为无效丈夫婚外情,并要求李姗将受赠财产归还。至于张彬声称向李姗的部分转账系用于支付婚外所生子女抚养费的主张,与本案的法律关系不同,法院不予考虑。最终请侦探-丈夫背妻给情人转58万,法院判赠与无效应返还,法院判决李姗需向王丽退还58万元。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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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管理权限。工资、投资所得、遗产等在婚姻关系中的收入,均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管理权。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指出佛山外遇取证公司,任何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而第一百五十七条则进一步规定,一旦民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撤销或确认不发生效力,行为人须将因该行为获得的财产返还;若无法返还或无需返还,则应进行等价补偿。同时,若一方存在过错,需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此次案件中,张彬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允许,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婚外情妇李姗,这一举动明显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和民事法律规范,故应当判定为无效。鉴于赠与合同已被认定为无效,受赠者李姗因该行为所获得的58万元人民币理应全额退还。在此特别指出,夫妻双方应彼此忠诚、相互尊敬、给予关爱,并努力营造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氛围。这不仅符合传统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同时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双方的法定责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共同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享有,且双方在财产处理上享有平等的权利。若配偶任何一方在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前提下,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那么这种赠与举动应当被视为无效。